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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亚防水”金寨县江店打假事件处理结果
2012/1/26
2011年11月15日早晨,经“华亚防水”驻外打假人员的举报,安徽华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朱景华,华亚防水打假办公室主任章声彬及相关人员一行四人,起早赶往举报地点,在金寨县江店经济开发区一家粮食仓库内,查获一批(220余卷,总计2200余平米,直接经济价值达70000万元)假冒“华亚”牌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现场拨打工商12315电话后,在当地工商局罗局长的带领下,一举端掉该批假冒销售窝点,查封当批假冒产品。随后,金寨县工商局立即展开了对此假冒事件的追踪调查。
经过二个月的调查,现已查证:2011年10月,安徽中兴建筑公司承接了位于金寨县江店经济开发区安徽大别山科技公司的9号仓库地面防水工程,安徽中兴建筑公司项目经理何仁付与倪克兵口头约定将该防水工程以20.5元/㎡的施工价交由倪克兵施工,同时何仁付指定使用“华亚”牌防水卷材。结果,倪克兵在六安市大别山路六安二中南门附近的隋老板处以低价购买了上述假冒“华亚”牌的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并将该假冒卷材送往施工工地(大别山科技公司9号仓库)进行防水施工。后被金寨县工商局查获。
鉴于上述事实,倪克兵侵犯了安徽华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华亚”商标专用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所指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2012年元月17日,金寨县工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倪克兵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上述侵权的假冒“华亚”牌的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2、对倪克兵作出行政罚款80000.0元人民币。
同时,安徽华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保留了对倪克兵的刑事诉讼权。
该假冒事件,不仅损坏了我公司的声誉,影响了“华亚”的品牌形象,同时更为严重的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安徽华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特提醒:凡您指定或委托它人采购“华亚”牌系列防水材料时,务必索要我公司出厂当批的出厂凭证,并与我公司核对出厂时间、数量、凭证号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产品保险卡号。对于举报制假售假行为的人员,本公司将给予丰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