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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领域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2012/5/10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通知,就集中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集中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和治理消除建筑施工现场生产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据悉,此次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将重点集中打击和整治以下8类行为:一是建设单位规避招标,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的行为。二是建设单位不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的行为。三是施工单位弄虚作假,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工程、违法分包工程的行为。四是施工单位不按强制性标准施工、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行为。五是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六是施工单位不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主要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规定的行为。七是施工单位不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重点工程部位进行安全管理的行为。八是施工单位不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作业规程、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2012年4月到9月,分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检查和督察总结4个阶段进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检查、抽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适时组织督察组对重点地区进行督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