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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已推动16省份将质量工作纳入*考核

2013/1/10

    记者从8日召开的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上获悉,全国已有23个省份设立了*质量奖,以质取胜战略取得新的进展。
  据了解,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23个省(区、市)、90个市(地、州)设立了*质量奖,有25个城市成为首批“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13个工业园区成为首批“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
  近年来,我国质量宏观管理取得重要进展。2012年2月,国务院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提出了未来10年我国质量发展的目标;7月,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协调小组批准设立了“中国质量奖”。
  据悉,在质量激励考核方面,*质检总局已推动16个省(区、市)将质量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经严格考核,全国重点推介的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从55个增加到90个。
  为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质检总局去年共培训*质量官2142人,全国共有900余家大中型企业建立了*质量官制度。*质量官受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对本企业质量工作*负责,行使质量安全“一票否决”。
    (原标题:我国已有23个省份设立*质量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