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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进展缓慢

2013/4/25

    “由于*及社会各界对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视,我国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成绩斐然。但这些成绩绝大多数体现在新建建筑中,而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贡献较少。”在4月2日召开的第九届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环境与节能研究院副院长路宾对我国当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进展缓慢问题表示担忧,“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心工程’,但我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依然绕不开*投入不足、绿改由谁买单等问题。 ”
  绿改遭遇资金之困   
  以中法合作试点项目哈尔滨电表小区为例,该小区共6栋楼,房龄普遍在20年以上。其中5号家属楼共6层,建筑面积4374平方米,96户家庭的户均住房面积为45平方米。 
  具体改造方案是,在楼房顶部加盖一层阁楼,增加建筑面积796平方米,并对整栋大楼的外墙进行保温改造。每平方米改造成本费用核算如下:阁楼922元,外墙保温及供热控制费用288元,土地出让金、市政配套费、税金等按新建住宅对待应缴320元,成本总计1530元。再加上改造企业的各种行政运行费用及员工工资,其总成本超过1600元。但改造效益仅为阁楼可以按市场售价每平方米1600元出售,改造企业资金入不敷出。
  “既有房屋节能改造不同于房屋开发,利润空间相对较小。”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顾伟祖认为,当下既有建筑绿改面临的*大难题就是资金问题,解决资金问题是节能改造的*,资金是否充裕同样是改造成功与否的关键。 
  为此,不少与会专家就绿改资金问题献策支招。来自节能环保公司的呼声*高,“*要出台相关政策,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给予经济上的扶持,可以适当减免市政方面的配套费用。”吉林科龙建筑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海文提出,*应对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给予减免,并可以在住房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的申领上予以政策倾斜。
  制定政策鼓励措施   
  “其实,欧美各国对既有建筑改造都有很好的政策鼓励措施。”一位参会代表称,法国不但不收市政方面的配套费,而且还给予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减免。因为改造既有建筑不同于新建筑,它有许多困难,包括改造企业利润较低甚至无利可图、业主是否愿意、改造工程影响居民生活等,因此*应给予很多的鼓励政策予以支持。   
  据了解,在法国,因为住宅主要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价格相对较高,通常按计量收费。同时,因为有一半住宅是私人别墅,主要是房主受益,所以其改造费用往往是私人出资70%、银行贷款29%、*及社会机构补助1%。实际上,这30%主要由*及社会资助或贴息解决,包括减免增值税和所得税、*改造储备基金、担保基金、住房储蓄计划资金及1%低息贷款等。  
  为借鉴国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经验,完善我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早在2012年1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就发布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指南》,并与德国*共同组织实施了中德技术合作“中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据德国申得欧上海公司技术总监庄伟介绍,《指南》在编制节能改造项目费用时,增加了一些新建建筑中没有的科目,如:前期准备、居民工作、门窗拆除,空调外机、防护栏和屋顶太阳能热水器的拆除与恢复,外墙附着物的变更以及居民补偿等。建议各地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今后增加编制节能改造专项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