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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筑业协会建筑防水专业委员会优秀会员企业评选办法

2023/2/23

安徽省建筑业协会建筑防水专业委员会优秀会员企业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我省建筑防水企业加强科学管理,提高企业的综合实力、知名度和经济效益。注重国家知名防水企业和省防水企业的培育和发展,激励更多的企业进入全国防水企业50强,提升我省防水企业在全国防水企业中的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徽省建筑业协会建筑防水专业委员会优秀会员企业,是我省防水企业综合荣誉奖。
第三条 安徽省建筑业协会建筑防水专业委员会优秀会员企业每两年评选一次。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会员企业均可申报。
第四条 安徽省建筑业协会建筑防水专业委员会优秀会员企业的评选,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按照“公平、诚信、扶优扶强、鼓励先进”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五条 申报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改革创新,遵纪守法,依法经营,自觉维护建筑防水行业市场秩序。
2、企业经营方针明确,市场行为规范,经营业绩突出,具有较高的合同履约率,生产和销售材料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施工的工程普遍实现优质,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
3、企业经营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建立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系;各项统计数据完整、准确;重视技术开发和人才培训,积极引进和采用新技术成果,生产要素配置合理,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4、企业的各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先进,安全生产在全省或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生产和销售企业材料总销售额达5000万元/年,施工企业工程总结算收入达3000万元/年,且为二级以上防水施工资质的单位。
5、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一起抓,建立特色的企业文化,增强企业的凝聚力,重合同、守信誉。
6、企业专业管理和综合管理水平较高,现代化管理工作成绩突出。

第三章  申报材料及评审程序
第六条 申报企业填写《安徽省建筑业协会建筑防水专业委员会优秀会员企业申报表》,按时提交至安徽省建筑业协会建筑防水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第七条 申报企业需按以下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1、《安徽省建筑业协会建筑防水专业委员会优秀会员企业申报表》一式两份;
2、企业业绩报告一份。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生产、销售或施工的基本情况和现状;近两年内企业采取的主要改革措施和先进管理办法;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安全生产等(1500字左右)。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近两年获得的主要奖励、荣誉称号等证书复印件;
5、省建筑业协会建筑防水专业委员会的其他资料。
第八条 安徽省建筑业协会建筑防水专业委员会优秀会员企业的评选,由安徽省建筑业协会建筑防水专业委员会组织专家评选,初评结束后由安徽省建筑业协会会长办公会议通过拟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第九条 公示期满后,由安徽省建筑业协会建筑防水专业委员会公布当选企业名单并颁发证书和奖牌,报安徽省建筑业协会备案。
第四章  奖罚
第十条 “安徽省建筑业协会建筑防水专业委员会优秀会员企业”荣誉称号,自公布之日起,二年内有效。获奖企业可在施工工地和公众媒体上进行宣传展示。
第十一条 安徽省建筑业协会建筑防水专业委员会优秀会员企业在获奖后二年内,如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协会将取消其荣誉称号,收回证书和奖牌。
第十二条 采取欺骗、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安徽省优秀防水企业称号的,一经查实,协会将取消其荣誉称号,五年内不得参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安徽省建筑业协会建筑防水专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2023年2月 17 日


优秀会员企业评选方法